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将ANCB-2023J001~2023J00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四至界线 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方式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款(万元) 拟受让人 备注
ANCB-2023J001 金方街道办事处 东至安宁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南至安宁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安宁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北至安宁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 488.16 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 协议出让 40 97.09 安宁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发〔2019〕8号文件,要求不具备单独开发条件的零星整合用地,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ANCB-
2023J002 东至安宁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安宁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安宁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安宁市人民政府(储备用地)。 110.77 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 协议出让 40 22.95 安宁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共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用地科反映。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1-68698560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