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宇虹 实习生张琪琪报道 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2023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丽江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以来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2023年上半年有效监测的174天中69天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累计22个河、湖、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泸沽湖(云南部分)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怒江州完成76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率先在全省完成生态资产核算和生态补偿政策系统研究工作。怒江州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称号。2022年,怒江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地表水断面平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迪庆州今年以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五,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94.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国控水质断面保持国家Ⅱ类及以上标准。全州已累计创建“生态文明村”4批次16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5个。
临沧市已建成省级绿美乡镇8个,省级绿美村庄30个(全省排名第一),市级绿美村庄770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1月至10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05%。临沧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100%。